收养自理、半自理、全不能自理及康复治疗的老人。本院有“1对1”“1对2” “对3”专业护理。为观光旅游老年朋友及入住老人子女亲友提供短期住宿服务。
养老康复中心经上级批准,已经享受到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,在养老机构住养的失能老人,持有本市职工医保卡和居民医保卡的失能人员,由养老机构负责向市医保部门申报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长期的护理保险待遇,标准按每人每月平均1000元一1500元不等的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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